关于石油大院集体户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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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石油大院派出所紧急通知,为了配合公安机关搞好“第二代身份证”的换领工作, 现开展户口整顿,这次户口整顿主要是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保证人户一致;凡户口所在地与现住址不一致的公民,应依法将户口迁至现住地,保证人户一致。经动员不迁移的,公安机关将向其发放《户口迁移通知单》,对仍不迁移的,将暂缓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并停止办理相关户口事宜。(出国护照、开具户口证明信、补办身份证等)
鉴于我校海淀区石油大院集体户口的实际情况,石油大院派出所对我校集体户口管理提出整顿要求,限期将石油大院集体户口人员按属地管理的要求迁移到昌平集体户口或将户口迁至所购买的住房处,以便于户口的管理。
希望户口在石油大院集体户的老师,配合我们做好“第二代身份证”换领前的户口整顿工作。于6月10日前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我们统一办理一次,如果经动员后,仍不办理迁移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