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 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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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3日下午3时,北京某高校一名2003级学生,擅自到玉渊潭公园非游泳区游泳时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夏季来临,天气日渐炎热。学校周围的十三陵水库、京密引水渠、沙石厂水面,游泳的人开始多了起来。但由于上述场所属非游泳区,安全无保证,几乎每年都要发生人员溺水死亡事故。为此,保卫处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严禁组织学生到十三陵水库、京密引水渠等安全无保证的水域去游泳。如果组织到附近开放的游泳场去游泳,事先也要请示,经批准后再行组织。 二、学生个人不要自行到安全无保证的水域去游泳。即便是到社会开放的游泳场去游泳,最好也要结伴同行,而且要特别注意安全。 三、暑假期间,同学们无论在什麽地方参加游泳活动,都要牢记安全,保持警惕,防止发生溺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