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院(系、部):
日前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下发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 “十一五” 专项规划重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京高学会〔2007〕10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学校特组织各单位进行相关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指导思想
围绕落实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推进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开展加强高等教育基础性工作和建设、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管理创新方面的研究。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研究重点及学科特点,提出相关课题申请。
2、申报数量和研究经费
研究经费原则上自筹。学会规定每个高校可申报3项课题,各单位可组织申报1项课题,供学校择优申报。
3、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四份。
4、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至时间为5月28日。
请各单位按时将课题申报书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以便统一申报。
附件1: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专项规划重点课题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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