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进程安排,现将学位审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理研究生学位注意事项
1、不能受理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读博士生提出的硕士学位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生在博士论文答辩时,如果达不到博士学位的水平,达到了硕士学位的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
2、随机抽取到参加隐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如果其学位论文未进行隐名学位论文评审,不能受理其学位申请。
3、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请从研究生院主页 [学位工作]中的“表格下载” 栏目下载。
二、审查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同。
2、博士生的开题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时间。
3、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起始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时间加2个月的文献查时间。
三、向学位办公室送交材料(各一份)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总结报告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3、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4、研究生学位证书制作登记卡以及汇总表
5、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