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各院(系、部)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校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团组织关系办理方式采取校团委到各院(系、部)团总支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集中办理,具体时间见附表。
2、团组织关系办理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办理。
3、办理时请团支部负责人带齐所有同学的团员证和离校转单(党员、超龄退团和群众除外)。
4、如有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带一张一寸照片、两元工本费到团总支办公室补办团员证,补办完毕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毕业生团员考入我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不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但要在离校转单上盖章。
6、超龄退团(年龄超过28岁、含28岁)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超龄退团”字样;群众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群众”字样。
附表:各院办理团组织关系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