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规定,2007年防暑降温费按每人150元标准发放。(7-9月)
一、发放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在岗的正式职工,每人150元,
2.学校计划内人事代理人员每人150元,
3.离休人员每人150元,
4.退休人员每人100元,
5.博士后人员每人150元。(由个人经费本自负)
二、不发放范围:
1.后勤服务总公司
2.校产服务总公司
3.继续教育学院
4.成人及远程教育学院
5.对外汉语教学部(以上1-5单位可参照执行)
6.公派出国在外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人员。
三、发放形式:
由人事处劳资科统一制表转财务处,并由财务统一纳入7月份个人工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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