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开展巡察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建第三轮巡察组对财务处(财务核算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基建处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履行主职主责情况。重点检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加强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担当作为,严明纪律,严格队伍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承担学校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检查领导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情况;整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情况;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3.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科学配置权力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部门内部权力配置与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决策和处务会机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情况。
4.检查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重点检查党支部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在重要事项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情况;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5.检查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部门相关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对巡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情况。
6.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现将巡察组任务分工、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财务处(财务核算中心)。
组 长:梁景伟
副组长:刘焕礼 孙 超
成 员:郭 佳 申 倩(联络员)
办公地点:主楼A1407房间
电子信箱:xunchazu1@cup.edu.cn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和基建处。
组 长:单清欣
副组长:王怀英 何 文
成 员:刘志庆 张书颖 祝 宁 左博文(联络员)
办公地点:主楼A1325房间
电子信箱:xunchazu2@cup.edu.cn
意见箱地点:主楼B座一楼西侧楼梯间 “党委巡察组意见箱”
信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巡察组信箱
联系电话:010-8973 7268(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巡察办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