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正常晋档、晋级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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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符合2004(偶数)年10月事业工资晋档人员,2004年10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前职务、职称晋升人员的档案工资(职等工资、津贴)、职务补贴(职务补一、职务补二)、住房补贴等增资调整将于2004年12月兑现,请各位核实。
具体办法如下:
1.2004年10月事业工资晋档人员,自晋档之日起,补发自2004年10月起本人档案工资增补差额,并于2004年12月起执行新的档案工资标准。
2.2004年10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职务、职称晋升人员,自职务、职称晋升的下月起计算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调整后增补差额,并于2004年12月起执行新的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标准。
3.2004年转正定级和职称平转人员,自文件认定调整时间起,计算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调整后助增补差额,并于2004年12月执行新的档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补贴标准。
如有疑问请致电8973304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