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昌平区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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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昌平区委组织部和团区委落实《昌平人才规划纲要》,以“大昌平”观念广泛发掘优秀青年人才,服务于“三个首选之区”建设,石油大学(北京)组织部和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并向昌平区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被推荐人选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年龄25-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教育学历应为本科以上(含本科),担任正科级职务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三年以上。
2.被推荐人选名额不限,所学专业或现从事工作涉及建筑、金融、规划、旅游、外语、医疗、经济管理、对外贸易、生物工程、通信信息、环境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
3.有意者请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不限)于3月30日(星期二)前到校团委报名,报名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然后推荐到昌平区委组织部备案。
4.报名地址:校团委办公室(一办126房间);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89733048,8973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