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实验室“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及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学校拟开展寒假前实验室“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安排
1.检查流程:
各二级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改阶段:2025年1月2日前,各二级单位领导组织督查组人员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整改,并做好记录;学校开展安全检查阶段:2025年1月3日、6日、7日、10日,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联合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1月10日检查校外实验室);实验室完成整改、学校复查验收阶段:2025年1月3日至1月15日,各二级单位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寒假期间不得开展实验。请于1月15日前将汇总的整改报告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李坤、黄超、高龙喜,经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主楼A座1201。实验室安全办将于整改期限后对相关实验室进行复查验收,其他学院及实验室自行对照进行检查和整改。
2.检查重点:
所有实验室的全面隐患排查。对实验室进行危化品(如气瓶、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粉尘、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室内外气瓶间、危废管理(重点废液、废油)、特种设备(如气瓶、叉车、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高压高温设备(如高压反应釜、水热反应釜、马弗炉、酒精灯)、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如车床、砂轮机)、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辐射源及射线装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与穿戴(如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手套、实验服)、公共区域安防设备(如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水电气(如配电箱、插线板串接、空调、冰箱等大功率设备专用插座)、消防、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落实、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全面督导检查。
实验室安全应急准备。各单位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科学应对、及时有效处置。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整改问题隐患,提前做好物资、装备、队伍等应急准备,相关值班值守人员、实验室操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流程,了解应急紧急避险知识。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做好实验室开放审核备案。寒假期间(1月17日至2月20日)实验室实行审核备案开放管理。有计划开展实验的实验室,报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后方可开放使用。全校所有实验室均须填写《2025年寒假实验室统计清单》(附件),注意开放使用时间要填写准确,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寒假期间随时可以安排人员打开本实验室门,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月14日前通过OA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李坤、高龙喜。
2.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要确保气体钢瓶、仪器设备(拔掉电源,特殊情况不能断电的须报备)、水、电、门、窗等均已关闭,实行封闭管理(待学校检查后各学院自行贴上封条),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区妥善保存,危险废物全部清理处置,并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3.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导师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设备,开展危险性实验的师生要做好相关教育培训,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教育,吸取国内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
4.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采购、使用和保管,台账清晰规范;实验所产生的危废规范收集存放并做好记录。实验室须妥善安排好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购买、领用、使用、存储、处置,不得私自购买、超量储存、违规倾倒。
(1)假期暂停采购、申领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
(2)假期暂停分拣实验室危废、发放废液空桶。
5.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与管理。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各实验室要切实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假期开展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严禁实验过程脱岗,严禁在实验室过夜,学生开展实验时需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夜间开展实验须向本单位报备申请,实验室负责人离京须做好安排,每天实验结束离开时,实验人员要及时关闭水电气并锁好门窗。
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开学前的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各单位应在开学前做好春季学期实验室重新启用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应全面清理内部环境,做好设备启用、试剂清点、危废处置、补充个体防护用品与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室的相关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附件:《2025年寒假实验室统计清单》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