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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收取版面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3-01-03 
  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审稿费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由于审稿费偏低,已对本学报论文学术质量审查产生不利影响。为调动审稿专家的积极性,编辑部参照其他期刊的审稿费管理办法拟提高本学报审稿费,由20元/篇(目前标准)提高到50元/篇。但审稿费大幅度提高编辑部每年将多支付数额可观的经费。为此,经校领导批准,对发表的论文收取少量版面费来弥补审稿费的不足。具体规定如下: (1) 作者投稿时交付的40元/篇审稿费不变,但编辑部支付给审稿专家的审稿费由过去的20元/篇提高到50元/篇(每篇论文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家审查,需100元以上)。 (2) 每篇文章发表时适量收取版面费。校外稿件正常发表每版(页)收取200元(目前标准),校内稿件以每篇文章3版为基准,3 版以内(含3版)正常发表每版(页)收取80元,超过3版部分每版收取120元。 (3) 所有审查通过的论文发表后收取版面费时,退回40元审稿费,也即少收40元。 (4) 为体现优稿优酬,校内作者的国家级项目产出的论文(以标注的项目名称、项目号和资助证明为准)不收版面费,但也不退回40元审稿费。 本规定中审稿费按50元/篇支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校内论文收取版面费从2003年第二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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