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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日期:2008-01-10 
 

 

各二级单位:

   2007年度院系教师考核继续下放到各二级单位,机关、教辅单位考核参照往年标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 院系负责本单位2007年度全员考核,参照学校往年标准执行;

  2. 学校将各级教师岗位津贴按上岗时的相应级别标准全额拔付;

  3. 院系确定考核小组及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4. 学校提供考核存档表格,中间过程由院系自行决定;

  5. 考核结果(存档表格和汇总表电子版)报人事处备案,同时上报所执行的考核标准、考核小组及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6. 以院系为单位上交考核工作总结。

  二、考核程序 

  1.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教师进行布置,并提出考核标准;

  2.教师准备材料并提交给本单位;

  3.二级单位针对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执行的标准,进行审核;

  4.二级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召开考核会议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5.经本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无误并签字后报人事处; 

  6.人事处对考核结果监督检查。 

  三、日程安排

110118日,教师将个人材料上交院系审核,院系讨论结果上报人事处;

118前,机关、教辅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附件:年度考核表

(注:此文档存入个人档案,请用B5纸双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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