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校产总公司:
“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我校“十一五”期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了全面评价我校“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规划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重点和布局,促进我校实现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我校“十一五”规划中期检查工作。
建立规划的检查调整机制是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规划管理已成为现代大学管理的重要方式。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动态监测规划实施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检查我们可以明确规划实施进度是否合理,各项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并发现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规划的建议。
此次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15日-5月15日,各单位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本单位完成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本单位的《“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各院(系、部)仅附样本),并完成规划进展中期检查报告。
由于各院(系、部)的规划内容各异,请各院(系、部)仿照附件表格自制《“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表》,并逐项填写。
检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06年1月至今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规划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完成规划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意见和修订规划的建议;
二、5月中下旬,学校召开规划进展中期检查情况汇报会,研讨我校“十一五”规划进展总体情况;
三、6月30日前,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根据检查和研讨情况完成学校“十一五”总体规划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总体规划涉及的有关发展方向等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发生变化的,各专项规划也要相应调整和修订,由相关单位负责完成;
四、7月15日前完成学校“十一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修订方案,并发文实施。
附件:“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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