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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好全国哀悼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办 发布日期:2008-05-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5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上级机关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各单位在全国哀悼日期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哀悼日期间,学校下半旗志哀。

二、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全校师生员工着深色服装。

三、51914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

四、机关、教辅各部门以处(室)为单位集体默哀3分钟,上课教师和学生从1428分以统一铃声开始默哀3分钟。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1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5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1914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2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紧急通知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公告》精神,认真组织对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进行深切哀悼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国旗法规定,于19日至21日期间对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1/3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二、5191428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在各单位内部进行有组织的默哀活动,默哀时间3分钟,届时汽车、防空警报鸣响;默哀现场要庄严肃穆,届时请着深色正装。有会议、活动安排和坚守工作的同志在各自现场默哀。

三、请各单位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紧急通知

200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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