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研究中心: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必须提前申报,未提前申报的国际会议将不予批准。国际会议分为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国际会议,重大国际会议要教育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请相关二级单位尽快落实本单位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拟在华举办一般国际会议情况,及在2013年前拟在华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情况。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计划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内容包括:
1. 会议全称
2. 会议地点
3. 拟开会时间
4. 规模(中方参会人数、外方参会人数)
5. 申办、承办、合办(外方单位中英文全称、对外承诺日期)
6. 经费来源
7. 备注(需要说明的情况)
联系人:李光和 电话:89733476 email:lguanghe@cup.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