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留金秘出〖2008〗3460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请于2008年11月8日前将推荐研究生名单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一:《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