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08〕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08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基金资助原则、资助对象、资助要求及额度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申请书》(一式8份),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申请书电子版由其所在院(系、部)于11月10日前统一提交到师资办,师资办不直接对个人受理。
联系人:李维涛 电话:89733109
E-mail:shiziban@cup.edu.cn
相关项目联系人附后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申请书
附件3:2008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石油主干学科青年教师专项培养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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