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6月21日下午,以下单位未按照《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石大京党〔2009〕14号)要求向校长办公室报送信息员情况:
资源与信息学院、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外语系、提高采收率研究中心、校办企业总公司。
以下单位未严格执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零”报告制度:
资源与信息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外语系、提高采收率研究中心。
请未报送本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员情况的单位按要求速将信息报送至校长办公室。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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