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按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国庆节后我校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上报制度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仍然要高度重视甲流防控工作,不能有麻痹和松懈的思想。继续认真做好每日晨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同一班级在2天内出现集中发热超过37.5℃的病人10例及以上,或同一宿舍超过半数以上,必须立即报告校医院。
三、原“零报告”制度停止。自10月19日开始,各院(系、部、中心)每周一上午11:00之前,向校医院电话报告本单位上一周发热人员总体情况,同时向校办外联科上交一份书面情况报告,要求签字盖章。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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