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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二级单位制定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纪委 发布日期:2010-04-21 
 

 

各院(系)、部、处(室)、校属总公司:

请根据学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如下:

1.各单位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每位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院(系、总公司)要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管理事项。

3.明确本单位涉及人、财、物等管理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责任人,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 按照学校2009年基本制度建设自评自建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4.要结合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总结近年来在推进校(院、系、处、总公司)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完善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目录。

5.承担2010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的牵头单位及协办单位,要制定所承担任务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2009年试点单位要对照考核反馈意见,将整改措施列入工作计划;2010年试点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

6.请各单位于430日前,将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交纪委办公室备案,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平台报送

联 系 人:刘焕礼

联系电话:89733099

电子邮箱:jiwei@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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