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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学(北京)关于重申加强春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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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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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室)、中心、校属总公司:
4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4名学生租用2辆出租面包车自行出游,其中1辆在密云县与一大客车相撞,造成该校学生2死4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出现这一事故是沉痛的,教训也是深刻的。为此,我校再次重申加强春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春游安全工作的领导,集体春游活动须经二级单位领导同意,活动组织负责人要先期“踩点”,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须另选地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预案,要细化,明确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
二、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组织跨省春游。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进行旅游活动。
三、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春游的组织管理,组织春游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溺水和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教育师生遵守纪律、讲究公德、听从指挥;各院(系、部)要教育学生不要自发到情况不明、客观条件不具备又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的地点游玩。
四、组织集体春游不得租用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应配备通讯工具;应有具备一定卫生及救护常识的人员参加并携带必要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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