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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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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近日,校党委会对我校2000—2002学年度总结评比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对如何做好总结评比工作提出了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于6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总结评比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按照石大北党[2000]10号文件要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要做到政治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年来没有重大责任事故;先进集体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成绩突出,两年来没有重大责任事故,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学院系在评比工作中要切实向教学一线倾斜。年终考核未通过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加评比。
二、名额数量: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45个,具体分配如下:资信学院:6个;石工学院5个,化工学院6个,机电学院4个,工商管理学院3个,外语系2个,数理系2个,计算机系1个,人文社科部1个,机关、离退休工作处8个,校产总公司2个,后勤服务总公司5个(含临时工1个)。
先进集体8个,校级劳模5个。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上报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推荐校级劳模,人数不得超过2名;上报的先进集体不得超过2个。
三、时间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14日前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交至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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