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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季刊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6 
 
为了大力宣传公司的经营文化理念、行业动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现征集2015年季刊稿件,此通知长期有效。
一、征稿范围
凡校企员工围绕公司发展动态、改革创新成果、先进典型、经验总结、生产建设、党支部或工会活动等题材向总公司季刊投稿的稿件均可
二、稿件形式
体裁不限。可以为消息、通讯、报告文学、诗歌、散文、小小说等。
题材可以为:安全、技术、生产、好人好事、工作或生活随想等。
三、稿件要求
1稿件必须为原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并且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要求。如实反映公司或行业动态的,要把握动态稿件的时效性;针对技术或者其他方面的论文稿件要做到观点明确、语言严谨、数据准确,图片要清晰美观;
2、稿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3、投稿人不得剽窃他人文章作为原创,否则将承担被追究责任。
四、投稿方式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5日之前,将文字稿件、照片(jpg格式)均以电子版提交综合管理办公室。稿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89733056
奖励办法
300字符以内:50元;300-600字符:100元;600字符以上:150
六、相关说明:
1期刊的初审必须充分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认真审核每一篇投稿,对稿件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向投稿人提出修改意见,投稿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好相关修改的,初审可以拒绝采用;同时对稿件修改量较小的,主编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主编对所有文章有录用和不予录用的决定权。
2、如所投稿件被选用,将根据“校企员工投稿奖励办法”给予现金奖励;如所投稿件未被选用,公司不支付稿费,但将在年底根据投稿具体情况,酌情给予纪念品奖励;刊登与否请见季刊,发行为是,不另行通知。
3、一经查证稿件内容并非原创,或转载、大篇幅引用的,不予计发稿费或有权追偿稿费。
 
                       校办企业总公司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