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按照学校岗位聘任文件要求,现进行校办企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校办企业在编在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校[2007]95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学校聘任文件中任职年限的要求。
(二)具体条件
按照《校办企业总公司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附件1)执行。
(三)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或晋级:
1.聘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者;
2.有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聘任组织、程序、时间安排、有关问题说明
详见《关于开展2015年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附件2)。
四、上一轮聘期考核安排
(一)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1日上午10:00,后勤一楼会议室。
(二)总公司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珣
组员:彭斐、吴世刚
(三)参加考核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1.所属企业经理;
2.具有副高级别职称的校产在编人员;
3.除企业经理及副高人员外,其他职员的聘期考核由所属企业负责,其考核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21日前报送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考核内容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1.工作业绩(60分):所在企业近三年完成经营目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近三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工作相关论文情况、为企业发展做出哪些贡献等;
2.工作作风(20分):敬业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求真务实、重视企业党建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总公司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廉洁自律(10分):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起到核心带头作用;
4.其他特色工作(10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科学决策、开拓创新能力等。
(五)评分办法
聘期考核成绩=考核工作小组组长评定成绩×50%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1评定成绩×25%+成员2评定成绩×25%
(六)聘期述职要求
1.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填写并提交《聘期考核表》(附件4),A4纸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至校办企业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2.制作述职PPT,述职时间为8分钟。电子版于2015年4月20日前发至校办企业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邮箱。
备注:聘期考核结束后,成绩为合格者,根据《校办企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附件5)、个人情况及意愿,填写《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附件6),并于5月12日前将电子及纸质版提交至校办企业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电话:89733056
联系人:杨老师
校办企业总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