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校办产业管理部门:
最近,中关村管委会印发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代持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5]54号)。
各单位所属企业、激励对象(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如有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中关村示范区股权激励代持股专项资金”。
联系人: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孙芸,联系电话:88828925
各单位完成申请后,请同时将申请项目的名称、内容及额度向我中心进行备案。
中心联系人:卜艳光 64202855;
电子邮箱:buyg@bes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