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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互联网计算机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6 
 
各所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保密管理,着力解决互联网网站泄密事件多发频发等问题,全面提高保密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
2.检查范围:各企业负责开设使用的互联网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OA)、互联网政务邮箱。
3.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2)是否进行严格的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
3)是否在互联网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标密信息;
4)是否使用联网计算机、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邮箱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5)是否存在将标密文件、电报掩盖密级扫描、摘录后,公开在网站发布的行为。
二、检查方法
1.即日起,各企业开展自查,并于512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校办企业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将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自查中如果发现有违规及泄密嫌疑,立即向校保密办报告,追究该企业责任。
 
 
 
校办企业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656
 
 
(联系人:姜丽娜;电话:89733056
 
附件:1.泄露国家秘密处罚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席令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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