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企业总公司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
根据《校办企业总公司工会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校办企业总公司将对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2016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时间:2017年3月份(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总公司一楼会议室
考核对象:工会委员(提交工作总结并做述职汇报)
工会小组长(提交工作总结)
考核内容:2016年度工会分工职责工作情况
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附件一
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要求:详见《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附件一
请各委员及小组长于3月15日下班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报PPT发至工会组织委员杨双嘉OA或邮箱:sjia2012@163.com
联系电话:89733056
校办企业总公司工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