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各单位资助负责老师)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且每个毕业班指定1名负责人(为有意向申请学生最佳),资助负责老师带领毕业班辅导员与毕业班负责人参加政策宣讲会,并负责向本班宣传政策。
2.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定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名单(包括已签工作、有意向赴基层就业、有意向入伍学生),于2017年5月31日将《2017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宣讲会名单》(见附件5)OA报送迪娜尔,并组织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参加政策宣讲会。
3.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顺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六、补偿代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1.本科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助学贷款金额代偿,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2.研究生只补偿或代偿研究生阶段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或贷款,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研究生除外。
3.补偿代偿金将分三次返还,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在确定获得补偿资格后,获得的代偿款将分三次直接打入毕业生本人北京中国银行账户。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直至贷款还清。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每次返还的代偿款将直接冲抵贷款。
4.中西部地区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认定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常见问题解答》。
5.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要求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迪娜尔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CUP代偿2017-2018qq群:19464591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