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统计享受西部阳光助学工程学生学费减免情况。减免办法为:
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30%前的,学费全部减免;排名在31%-70%前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1%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综合测评位于前70%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享受其他形式的助学金。根据规定:综合测评位于专业71%后的学生,学费不减免,但若被认定为特困生,可以享受助学金。
根据学生当地发放的的减免文件,组织学生们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费减免申请表》及带有学生本人姓名的文件复印件,于10月20日上午10点前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5房间,电子版发oa。
注: 2014级本科新生学费全部减免,不上交申请表,只提供文件复印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