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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6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2]108号)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1609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希望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审程序:
1. 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此表学院自留)。
2. 经各学院审批确定名单后,提交资助管理中心。
3. 如对名单有异议,返回所在学院重新审定;如对名单无异议,经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
4. 公示:初评名单需经所在班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名额及金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我处已确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请各学院按照学生贫困程度以人均特困3000/年、困难2000 /年、一般1000/年三个标准足额上报名单,总金额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额。(指标见附件)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2015102115: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016 

  • 附件1:2015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