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拨付2015-2016学年度中央在京高校家庭困难学生饮水、洗澡、电话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下列指标进行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1、补助对象
此次补贴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不包含休学、入伍的学生),综合考虑获得奖助学金、学费减免获得情况进行发放,第二学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考虑发放该补助;
2、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为185元/人,评选对象为一、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指标分配
学院 |
地学院 |
石 工 |
化 工 |
机 械 |
信 息 |
理学 院 |
商学院 |
外语 |
合计 |
一、二、三、四年级指标(185元/人) |
234 |
284 |
307 |
357 |
305 |
148 |
231 |
50 |
1916 |
4、请学院确定补助学生名单并公示三天后于4月27日下午三点前将电子版名单发送oa(参见附件1格式)。
5、请获补助毕业生在7月10日前不要注销学校发放的中行卡。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97391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