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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学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为了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北京市慈善协会秉承“雪中送炭”和“与政府救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与我校合作,共同开展“爱心成就未来”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资助金额

(一)“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贫困的在校生(北京籍贫困家庭新入学大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因北京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

 

(二)共50/3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德高尚;

 

(三)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要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系数2.0(含)以上;

 

(四)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优先;

 

(五)被认定为2017-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二)因各种原因(休学、参军等)未完成上学年规定学分;

 

(三)上一学年内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

 

(四)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五)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评选要求

 

(一)凡申请学生须提供《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复印件(学院查验原件,已认定特困学生不需再次审核原件)。各学院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上学年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予以评选。

 

(二)各学院在审定此项助学金时应考虑到后期同类资助政策的衔接,不与其它社会奖、助学金兼得。

 

(三)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报学院审核,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四)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回馈社会的活动,同时要利用所得助学金在当年考取一个与专业背景相关的等级或资格证书(不含英语四、六级证书)或积极参加校内的帮困助学活动;根据协会和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活动总结材料;积极参加“爱心成就未来”助学仪式。

 

(五)对学习成绩或家庭经济等情况弄虚作假,未完成受助生的义务的将追回助学金。

 

五、提交材料

 

时间:1012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版

 

要求:纸质版交学生活动中心  电子版发Oa

 

1、受助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个人申请书( 右上角写学号 姓名(按名单顺序排放)

(纸质版一份, 红色横杠信纸 )      

3、贫困证明复印件;(贫困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学生感谢信。(红色横杠信纸)              

5、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学院提供)

6、领款签字表(纸质版一份、学院提供)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27

  • 附件1:附件5 2017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含(通用 更换标题).xls
  • 附件2:附件5:受助学生领款签字表.xlsx
  • 附件3:附件3:学生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 附件4:附件2 2017年爱心成就未来项目申请材料.docx
  • 附件5:附件1:学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