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企业奖学金评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2017学年度一批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说明如下:
一、一批奖学金名单
1、中国石油奖学金 44人
2、中石化奖学金 20人
3、中国神华励志奖学金 10人
4、 大连化物所 10人
5、 协鑫奖学金 6人
以上各院指标及要求见OA。
二、上报时间:
① 10月12日前各学院将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发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注意事项
1、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要继续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3、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停发奖学金。
(1)中途退学,自办理退学手续下月起停发;
(2)自费出国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自离校通知下达之日起停发;
(3)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
(4)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学校审核时发现以下情况视为违规操作,在年终考核中学院将被扣分。
(1)有欠费、不及格现象、受处分、优良率和综合测评达不到要求、体测不到60分的学生不得获任何奖学金;
(2)在非贫困生中评选励志奖和助学金;
(3)上报的奖助学金人数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标,而且没有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的;
(4) 学生举报奖助学金被违规使用。
(5)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上报,又没有及时做出说明原因的;
请各学院自行与教务处、体侧中心、学工处、财务处联系,确定课程不及格名单、体侧不及格名单、处分名单、欠费名单。
5、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和评审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