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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本科生一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各学院:

根据各企业奖学金评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2017学年度一批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说明如下:

一、一批奖学金名单

1、中国石油奖学金          44

2、中石化奖学金           20

3、中国神华励志奖学金        10

4、 大连化物所           10

5、 协鑫奖学金           6

以上各院指标及要求见OA

二、上报时间:

1012日前各学院将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发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注意事项

1、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要继续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3、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停发奖学金。

1)中途退学,自办理退学手续下月起停发;

2)自费出国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自离校通知下达之日起停发;

3)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

4)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学校审核时发现以下情况视为违规操作,在年终考核中学院将被扣分。

1)有欠费、不及格现象、受处分、优良率和综合测评达不到要求、体测不到60分的学生不得获任何奖学金;

2)在非贫困生中评选励志奖和助学金;

3)上报的奖助学金人数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标,而且没有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的;

(4)  学生举报奖助学金被违规使用。

5)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上报,又没有及时做出说明原因的;

请各学院自行与教务处、体侧中心、学工处、财务处联系,确定课程不及格名单、体侧不及格名单、处分名单、欠费名单。

5、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和评审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27

 

 

 

  • 附件1:附件1 2017非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通用(word命名加入学院 奖学金名称 姓名).doc
  • 附件2:附件2 2017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通用(word命名加入学院 奖学金名称 姓名).doc
  • 附件3:附件3 2017奖学金汇总表通用 含教育部信息(excel命名加入学院及奖学金名称).xls
  • 附件4:附件6 -中国石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还需同时填写奖学金汇总表通用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