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京教助【2017】60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对象
1.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京籍在校大学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6.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活动形式
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初评、评委组评选的形式,评选出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100名。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已获得2016年该奖项学生不能再次申请。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2月。
第一阶段:11月9日至11月12日,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查。。
第三阶段:12月,举行“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学校京籍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参与此次奖学金评选活动。各高校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关注残疾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在校大学生社会活动参与度、爱心公益活动关注度,倡导残疾人在校大学生自强不息传递社会正能量、勇于挑战树立阳光新典型。
(二)报送要求
1.表格填写
京籍残疾在校学生认真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表格形式不能改动。表内信息填写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申请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为事迹摘要,同时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人、时代感强、内容详实、文字流畅。
《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表格报送
报送时间:11月13日前。
(1)纸质版报送: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事迹材料、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两份报至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院为单位报送学生活动中心301)。
(2)电子版报送:
《申请表》、事迹材料、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和2张生活照,电子版命名“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姓名发送至OA。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89739145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