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科生奖、助

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选聘对象
      在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选聘数量每个学院(研究院)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具体人数由学院(研究院)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聘确定。
三、选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主要任务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各学院(研究院)要学习清华大学开展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各学院(研究院)选聘人员进行培训与评选表彰,宣传成效纳入学院(研究院)资助工作考评。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月12日下午前将遴选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纸制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1室;汇总表同时电子版发送oa。   

   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随时报送至cupzizhu@163.com

   联系电话:89739145 徐老师  

  • 附件1: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倡议书.docx
  • 附件2: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
  • 附件3:附件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学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