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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一届95级励志进步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3 

各本科学院:

根据《“95级励志进步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95级励志进步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每年评选5名本科大三在校生,每人奖励1000元。

二、推荐指标

各本科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参加面试。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

2.学习勤奋刻苦,在符合我校学习进步奖参评条件下智育成绩专业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50%以上,(不含加分);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学生;

4、本奖学金不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例:学习进步奖等;

四、申请材料

1.候选人填写附件1《北京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基金会“95级励志进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手写与电子一致,附件1见OA)。

2.提交个人成长感言一份(2000字左右手写,石大红色横杠信纸)。

3.成绩单(本科生两年成绩)一份。

4.本年度德育互评打分表(盖院章)。

5.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xgc.cup.edu.cn/Sys/)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9月23日-9月27日。

五、资格审查

北京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基金会“95级励志进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合格者事迹将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欢迎同学们监督。

六、推荐时间

各学院(研究院)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后,请于9月28日上午9点前,将学生申奖材料附件1.2纸质版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过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辅导员。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