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企业奖学金评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8-2019学年度一批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说明如下:
一、一批奖学金参评人数指标
1.中国石油奖学金 44人
2.中石化奖学金 20人
3.大连化物所 10人
4.协鑫奖学金 6人
5.环科03-1勤学奖学金(基金会) 1人
6.机电93励志奖学金(基金会) 1人
7.沈平平奖学金(基金会) 2人
以上各院指标及要求见OA。
二、上报时间:
10月18日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发OA)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注意事项
1.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要继续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3.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停发奖学金:
(1)中途退学,自办理退学手续下月起停发;
(2)自费出国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自离校通知下达之日起停发;
(3)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
(4)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学校审核时发现以下情况视为违规操作,在年终考核中学院将被扣分。
(1)有欠费、不及格现象、受处分、优良率和综合测评达不到要求、体测不到60分的学生不得获得任何奖学金;
(2)在非贫困生中评选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
(3)上报的奖助学金人数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标,而且没有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的;
(4)学生举报奖助学金被违规使用;
(5)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上报,又没有及时做出说明原因的;
请各学院自行与教务处、体测中心、学工处、财务处联系,确定课程不及格名单、体测不及格名单、处分名单、欠费名单。
5.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和评审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