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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规定,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为2359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希望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被认定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评审程序

1.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此表学院自留)。

2.经各学院审批公示确定名单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如对名单有异议,返回所在学院重新审定;如对名单无异议,经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

4.公示:初评名单需经所在班级、学院公示。

三、名额及金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已确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请各学院按照学生贫困程度以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为标准分3档足额上报名单,总金额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额(详见OA)。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2019年10月1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OA。

附件1.2019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

  • 附件1:附件1 2019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