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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本科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被认定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受助生的变更和终止

   1.变更:受助生一经确定,应避免变更。如必须变更时,学校须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认定依据。

   2.终止: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四)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电子申请、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的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

   2.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受助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并在本学院公示。

(五)上交材料:

   附件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电子版)

   附件2.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 2019年宋庆龄助学金汇总表

  以上电子版于10月18日16:00前发送OA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

  • 附件1:附件3 2019年宋庆龄助学金汇总表.xls
  • 附件2:附件2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
  • 附件3:附件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