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是由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设立,旨在促进中国能源科技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后备人才的成长,激励煤炭、石油高等院校学生发奋读书,刻苦钻研。按照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23]第02号)要求,现将2023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生2人。
注:已毕业学生及延期学生不能参评,获奖者可参评其它奖学金。
二、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可推荐学生1-3人(其中必须包含1名本科生),非常规院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情况推荐研究生1-2人。
2.学校评审。经过学院推荐、学生答辩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最终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上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选条件
1.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专业应为自然科学或工程科技。
2.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实践和弘扬爱国、创业、奋斗的精神,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3.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上一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10%。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奖适当向采矿、安全工程等艰苦专业学生倾斜。
6.在校期间已获得该项奖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7.申请人提供获奖材料时仅限当前攻读学位(攻读学士期间,攻读硕士期间,攻读博士期间,例:硕博连读如申报孙越崎博士奖按博士入学之后发表成果计算)。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研究院)对学生提供材料严格把关,在学院(研究院)于7月11日下午18:00前将推荐候选人电子版材料发OA(需以加签形式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发齐乐),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1《孙越崎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2《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3.附件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
4.个人当前学历学习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
5.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导师同意(导师推荐信扫描件,需导师签字);
6.个人当前学历发表文章扫描件(仅提供第一作者已发表文章,并同时提供检索证明,非第一作者发表内容无需提供);
7.个人当前学历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只提供市级及以上,校级比赛及奖励无需提供)。
注:
(1)代表性成果: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统一按照中科院分区);
(2)所有自评分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在申报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3)推荐候选人抽签时间7月12日下午16:00(线上抽签,学院推荐结束后会建立微信群)。抽签后进行线上答辩测试,答辩人需在腾讯会议显示出PPT和个人视频,测试结束后将答辩PPT发送至cupzizhu@163.com(命名格式:学历-学院-姓名);
(4)答辩时间7月13日14:30腾讯会议,答辩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5)未参加抽签、未参与答辩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10-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