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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简朴,本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审程序

1. 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此表学院留存备查。(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 经各学院审批公示名单后,提交资助管理中心。

3. 如对名单有异议,返回所在学院重新审定;如对名单无异议,经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上报教育部。

4. 公示:学院及学校各公示五天。

三、名额及金额分配:

   1. 我校2020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金额为875.16万元。

 2.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资助档次分2000、3000、4000三档。根据教育部下达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和学院在校人数,确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请各学院按照学生贫困程度原则上以人均特别困难4000元/年、困难3000 元/年、一般困难2000元/年三个标准足额上报名单,总经费不能多于或少于学校下达的金额,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详见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学院人数 分配金额
1 地球科学学院 634 451099
2 石油工程学院 643 457502
3 化学工程学院 1155 821796
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1458 1037385
5 地球物理学院 464 330142
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577 410543
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524 372832
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90 775548
9 理学院 585 416235
10 经济管理学院 1050 747088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58 41268
12 外国语学院 278 197800
13 新疆校区 3784 2692362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2020年10月21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OA徐老师。


附件: 见OA《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