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学院初审、学校复审。拟推选以下2740名学生作为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4日。
注: 1、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意见。
2、公示结束后将以此为依据进行我校2014-2015学年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补助及勤工类选拔依据。
3、学生资助中心在公示结束后将等级认定名单反馈至各学院,请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
4、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