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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于毕业后还款便利,学生可以优先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未办理成功,也可以待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入学前已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了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1.意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95593咨询相关事宜。

2.入学前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在报到后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1)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给本学院辅导员,学院收齐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统一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2)办理了地方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至“绿色通道”办理处(润杰学生公寓迎新点),现场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1.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金额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时间安排

每年9月,学校集中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需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入学后根据学院安排统一交至辅导员处,由各学院初审后统一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每年10月,由银行工作人员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审批合格的申请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绿色通道

在开学时尚未交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和选课,应于报到当天在本学院辅导员的指导下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已经将学费存入指定银行卡的同学不需要办理此项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www.cup.edu.cn/zizhu    电话:010-89732128

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要求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原件

申请书需有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原件

1.调查表需列出全部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姓名必须与户口本保持一致)
2.调查表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如果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由学生户口跟随一方签字)
3.调查表需有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信息栏必须填写完整

3

家庭户口本首页

复印件

1.户口本首页指写有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并加盖公安局公章的当页
2.如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分别提供各自户口本首页和户籍卡当页
3.本人若计划将户口迁至学校,需在办理迁出手续前复印本人户籍卡当页,确保本人户籍卡上面没有加盖迁出章

4

父亲户籍卡

复印件

5

母亲户籍卡

复印件

6

本人户籍卡

复印件

7

父亲身份证

复印件

1.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2.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

母亲身份证

复印件

9

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

10

本人学生证

复印件

含个人照片和信息页以及学籍注册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入学后统一办理

11

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指截至201791日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加按手印

1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丢失和补办证明、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证明材料等

 

1.所有材料的纸张大小均为A4

2.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书写;

3.所有材料不得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一旦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均视为无效;

4.所有材料必须为当年出具,往年准备过的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无效;

5.所有材料必须按序号顺序放在档案袋里并张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预审表》;

6.所有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同时还将对当事学生予以处理;

注:所有材料请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www.cup.edu.cn/zizhu)“下载中心”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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