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
二、时间:2018年5月14日—16日
三、内容
(一)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18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及采集表》,并在5月8日17:00之前通过OA报送。
(二)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
1.日程安排
时间 |
参加学院 |
地点 |
5月14日上午9:00-11:00 |
各学院(研究院) |
学生活动中心410 |
5月14日下午14:00-16:00 |
机械学院(29人) |
学生活动中心420 |
5月14日下午16:00-17:30 |
外语学院(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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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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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学院(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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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8:30-12:00 |
石工学院(5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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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14:00-16:30 |
信息学院(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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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16:30-17:30 |
商学院(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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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8:30-12:00 |
地学院(4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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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14:00-16:00 |
化工学院(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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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16:00-17:00 |
科研院(13人) |
2.注意事项
(1)贷款毕业生务必本人到场,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代为办理。
(2)请提前15分钟入场,并按照座位图(详见附件)指定位置就座。
(3)签订协议时学生需携带(以下四项缺一不可):
a.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b.本人计划用于还款的北京中国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卡号面,并在复印件上手写中行卡号和姓名),同时需提前查询与此卡对应的12位还款账号(非卡号);
查询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贷款所用中行卡到中行办理1元存款业务,回单上会显示12位账号;
c.本人借款合同:主要用于确认借款金额和时间,请贷款毕业生于5月9日前自行到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展期到期的毕业生已于本科毕业时返回本人;
d.黑色中性笔。
(4)贷款毕业生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展期手续,对于已经在本科毕业办理过展期的同学无法二次申请展期。
(5)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贷款,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归还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偿还的,经办银行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6)不按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毕业生,学校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7)贷款毕业学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中行卡到中国银行北京昌平东环路支行柜台办理提前还款,在5月9日之前已结清的贷款毕业学生应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可申请不参加日程安排的相关活动。
(8)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需要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积极参加学校集中安排的诚信教育活动。
3.工作要求
(1)贷款毕业生面签期间,请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维持好面签会场的秩序;
(2)面签工作结束后,请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收齐所有材料,按名单顺序排列,将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并记录好因故未参加面签的贷款毕业生。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迪娜尔
联系电话: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