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暂时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鉴于毕业后还款便利,可以优先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若未办理成功,也可待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入学前已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表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览表
类别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办理时间 |
暑假期间 |
9月-12月 |
办理地点 |
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办理结果 |
12月前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结果 |
12月31日前 |
贷款到账时间 |
11月-12月 |
12月31日前 |
毕业后还款时间 |
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次(每年12月20日) |
正常还款时间为每月1次(每月1日) |
毕业后还款方式 |
学生无论分期还款还是一次性还清,都可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也可将应还资金充入银联卡(不含透支卡)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 |
1.分期还款的学生,每月1日前将应还资金充入还款协议中备案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 2.一次性还清的学生,可在中国银行北京昌平东环路支行柜台、中国银行手机APP进行、网上银行进行还款。 |
其他 |
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可实时查看贷款办理进度、放款情况等。 (网址:https://sls.cdb.com.cn/) |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e.boc.cn/stuloan/ |
一、助学贷款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意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95593咨询相关事宜。
2.入学前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在报到后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1)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于报到后将生源地贷款回执校验码在预报到时在迎新系统进行登记。
(2)办理了非国家开发银行(地方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于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交至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润杰学生公寓和东校园汇才公寓迎新点),现场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金额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时间安排
入学前,计划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表2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预报到时在迎新系统中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10月-11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统一组织意向申请学生意向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11月后,由中国银行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审批通过的学生方可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表2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1 |
身份证明 |
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其申请贷款的声明) |
2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请表 |
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下载中心”(https://www.cup.edu.cn/zizhu/xzz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校园地贷款申请使用),学生需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
注:
1.材料需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书写;
2.材料中不得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一旦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均视为无效;
3.材料内容需如实填写,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同时还将对当事学生予以处理。
二、绿色通道
在开学时尚未交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和选课,预报到时在迎新系统中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在入学报到时已经交齐学费和住宿费学生不需要办理“绿色通道”。新生若想更多的了解资助政策,可通过电话咨询或报道当天前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10-8973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