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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各学院(研究院)、全体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是学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1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学生(不调整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调整依据

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困难等级认定调整。

三、申请流程

1.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于311日前填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所在专业年级的认定评议小组

2.学生所在专业年级的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后上报学院(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

3.学院(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学生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电子版《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汇总表》,并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319日前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导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四、认定结果

在认定等级调整后本科生助学金根据财政拨款及指标下达情况建议在下一学年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相应调整;研究生认定后除国家助学金外无其他助学金,等级调整后国家助学金不会进行调整。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相关工作,公示时严禁公示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

2.关注重点。学院(研究院)在开展认定等级调整工作时,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以及在寒假期间遭遇雨雪冰冻、地震、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群体

3.规范程序。在认定工作中,各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工作制度。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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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版).docx
  • 附件2:2.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汇总表(等级未变动学生无需填写).xlsx
  • 附件3: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