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困难认定、贷款

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调整进行公示,结果如下: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调整前等级

调整后等级

1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8010790

*

B困难

A特殊困难

2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211817

*

C一般困难

A特殊困难

公示期为202146日至412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4121700前通过电话、来访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9145

联系邮箱:cupzizhu@163.com

办公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