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调整进行公示,结果如下: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调整前等级 |
调整后等级 |
1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
2018010790 |
邝*谷 |
B困难 |
A特殊困难 |
2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20211817 |
刘* |
C一般困难 |
A特殊困难 |
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通过电话、来访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9145
联系邮箱:cupzizhu@163.com
办公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