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准确认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定对象:全日在校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及研究生。
2. 认定依据: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认定。今年家庭遭受突发状况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适当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3.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专业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参加人员建议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
4. 认定流程:校级通知—院级通知—学生申请(填写纸质版申请表并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申请)—专业班级及院领导评定组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认定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校级公示。
5. 认定结果:本科生新生班级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少于30%,其他年级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少于25%,最多不超过40%;研究生班级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限。
6.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意义:本科生将以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评选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和下一年度励志类奖学金,并重点推荐勤工助学岗位。请各学院认真评定,确保评选的公平与公正。
7. 时间要求:
9月12日上午10点前OA反馈附件1(民主评议会时间表);
9月25日上午10点前OA反馈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生新生入学情况统计),纸质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1日15点前OA反馈公示后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含:认定结果比例和汇总表),纸质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审核提交(预科教育中心除外)。认定结果以学院上报纸制盖章版本为准,学生纸质版申请表学院自留备查。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973377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