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部):
为了加强学院(研究院、部)(以下均简称学院)对助教助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切实发挥助教助管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助管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11〕76号)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助教助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流程
1、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历年岗位设置情况,将2017年春季学期助管岗位指标下达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指标;
2、学院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组织教师申报助教助管岗位需求,院教学专家组讨论确定院设岗位需求;
3、学院组织学生申报,申报的学生为:高年级本科生(所助课程成绩必修优秀)、研究生(最多可助2两个学年);
4、学院组织教师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于新学期开学第二周通过协同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二、学院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基本原则
1、重点为三类课程配备助教:一是选课人数较多、立项教改的核心课程;二是研讨多、课后作业量大且需要辅导的课程;三是为留学生独立开课或留学生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
2、重点为学生人数较多的实验课或日常工作比较多的教学实验室配备助管;
3、1个编制的助教助管每周工作时间为15小时,如《高等数学》96学时、130人、作业量较多,配1个助教编制。
三、学生助教助管工作基本要求
A类助教以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为主,组织课堂讨论为辅;B类助教以组织课堂讨论为主,批改作业为辅;助管以协助指导老师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学生实验、协助实验室老师准备实验为主。各类助教助管要填写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期末交学院考核、存档;
1、助教:原则上须随堂听课,预做全部作业,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进行答疑、集中辅导、组织课堂(或课后)讨论等;
2、实验课助管:预做实验、撰写预做报告,参加实验课程教学团队活动,协助任课老师指导或独立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讲解实验报告;
3、实验室助教:协助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准备工作、设备的基本维护工作,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
四、学院及教师对助教助管工作的职责
1、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要对助教助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批改助教助管试做的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实验准备情况,指导和检查助教助管工作,对学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授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在教室或实验室,不能由助教和助管代替上课;
2、学院负责审批各门课程及实验室配备的助教助管的编制数并负责解释,确保助教助管满工作量并互相平衡。学院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调整助教助管的配备,但须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在聘期内退出的助教助管,学院务必当月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并抄送学工处停发酬金(违规者取消下学期资格并减少学院助教助管名额);
3、学院要对配备了对助教助管的课程及实验室提出教学要求,检查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对助教助管工作的指导情况,检查课程及实验的教学质量是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学期末完成助教助管工作总结和考核,将考核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收齐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存院办。
五、学校对助教助管工作的职责
1、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对指导教师、助教助管进行培训,检查各学院的助教助管工作(检查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学院对于助教助管工作的总结);
2、学工处负责助教助管酬金的发放(1个编制的助教(助管)每月500元(400元),每学期发4个月,期末考核合格的再发1000月奖金)。
六、其它说明
教务处 联系人:高 喆 联系电话:89733459 办公地点:主楼B座219
研究生院 联系人:蔡 莹 联系电话:89733455 办公地点:主楼B座207
资助中心 联系人:迪娜尔 联系电话: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附件1.《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考核汇总表》(教师申报填写及学院期末考核汇总)
附件2.《助教助管工作记本》(供参考,开学初教务处统一发)
附件3.《助教助管报名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4.各学院助教助管预分配名额
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