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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含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按照用工单位岗位申报、岗位核定、岗位信息公开发布、学生自愿申请、按岗位需求组织招聘的程序开展,现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勤工助学岗位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2号)进行设置。岗位设置要注重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兼职辅导员专兼职期间和行政助理在职工作期间不得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期间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3.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及招聘已启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勤工助学模块。已分配账号的用工单位本次无需重复申请,用工前由用工单位联系人登录学生教育管理平台申请岗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岗位即可;已分配账号但用工单位审核人有变动或未分配账号的用工单位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9月26日下班前电子版OA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齐乐。

注:已分配账号的用户名为工号,用户密码规则为cup+工号(“+”为密码组成部分),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4.2023年春季学期申请时间已到期的单位在本学期需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重新提交申请进行岗位招聘。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汇总审核,分配系统用户账户,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6.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用工单位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7.勤工助学用工期间需做好学生工作记录,《勤工助学派工表》(见附件2)各单位自行留存以便核查,每月25日前根据学生当月实际工作情况制作《勤工助学工资单》(见附件3),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学活301,电子版发送至kuaijibu2013@163.com。

8.用工单位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时间每人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40小时。

9.自2023年9月1日起勤工助学工资标准由原来13.40元/小时调整为14.00元/小时,每月工资上限560元。

联系人:齐乐、傅亦凡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

附件2:勤工助学派工表(用工单位自行留存)

附件3:勤工助学工资单(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

附件2:勤工助学派工表(用工单位自行留存)

附件3:勤工助学工资单(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